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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正資訊:8月24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孫珩超、孫培華、王高明、米榮榮犯票據詐騙罪,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霍言、劉雪梅、黃健飛、陳晨、薛曉攀、崔向臣、朱魏楓、陳政江、林美程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告人霍言、薛曉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朱魏楓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3年以來,寶塔集團開始出現大規模虧損,被告人孫珩超作為董事長,明知該集團不符合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資格,為解決寶塔集團資金短缺問題,仍然安排霍言等人籌建財務公司。
2016年4月,財務公司成立。
被告人孫珩超為了達到為寶塔集團融資的目的,在明知寶塔集團巨額虧損,資不抵債,無兌付能力的情況下,指使財務公司通過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進行融資,被告人孫培華、王高明、米榮榮在孫珩超的授意下,實施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所需的增值稅發票、積極出具相應材料等行為。被告人霍言、劉雪梅、黃健飛、陳晨、薛曉攀、崔向臣身為被告單位財務公司的總經理等,違規與被告人朱魏楓等票據中介合作,明知辦理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無真實貿易背景的情況下,仍然予以審核簽發。
自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31日,財務公司共計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票據49522張,票面金額284.60億元,至案發,未兌付銀行承兌匯票27064張,未兌付金額171.29億元。
期間,被告人霍言、薛曉攀還分別收受被告人朱魏楓等人的賄賂逾百萬元。
庭審時間預計持續5天。
資料顯示,寶塔石化集團為國內大型石化企業集團,總部設在北京,創立于1997年。2016年總資產為685億元,職工1.5萬人,位居2017中國企業500強第318位,民營企業500強第98位,中國化工企業500強24位。
此外,寶塔集團旗下擁有多家產業集團公司,以及1家A股上市公司寶塔實業。
據中國基金報,從2018年5月起,寶塔系這一民營石化巨頭的票據問題走向公開化,寶塔財務公司承兌的大量匯票到期無法兌現,寶塔票成了票圈“燙手”的“網紅票”。
2018年7月,寶塔財務公司發布公告,承認“由于工作上的失誤,對風控兌付問題未進行嚴格統籌,造成持有寶塔票據的客戶未能如期兌付”。公告還給出了最快一周、最慢40天的逾期票據兌付安排。
2018年11月因多筆債務到期,寶塔集團、孫珩超也兩度被列為失信執行人。接著,2018年12月18日,銀川檢察院決定對孫珩超等八人涉案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其中,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珩超涉嫌票據詐騙罪;公司副總經理劉雪梅、財務部總經理王高明、財務部副總經理米榮榮、原公司總經理霍言、原公司副總經理陳晨、黃健飛、原公司信貸部經理薛曉攀等七人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
值得注意的是,寶塔集團實控人孫珩超的經歷也堪稱傳奇。
公開資料顯示,孫珩超于1960年3月生,是寧夏中衛市人,1979年就讀于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后曾在寧夏中衛縣檢察院工作,之后曾在蘭州大學任教,教授國際法、國際私法等。
據了解,1993年,孫珩超離開高校“下!,曾創辦商務公司。1997年1月,他收購了瀕臨倒閉的南梁農場小型煉油廠,成立銀川寶塔化工助劑有限公司,此后逐漸建立起龐大的寶塔集團。短短20年間,寶塔集團迅速形成以石化為主,擁有100多家子公司、200座加油加氣站、1.5萬員工、660多億資產的寧夏民營企業龍頭。
除此之外,1999年,孫珩超還發起創辦了銀川大學(即銀川能源學院),并長期擔任校長,該校三個校區共2萬多師生,是寧夏最具規模的本科院校之一。
孫珩超曾兩次榮登“寧夏首富”寶座。2010年,孫珩超以24億資產首次成為寧夏首富;2016胡潤百富榜中,孫珩超以60億的身價,全榜排名626名,再次成為寧夏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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