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房屋漏水
樓下慘變“水簾洞”
慧正資訊:最近,莫先生因為其家中漏水和鄰居產生了矛盾,彼此之間弄得很不愉快,為此還鬧上了法庭。官司恰逢疫情,各項工作均停止,出行又不便,莫先生擔心案件久無著落,矛盾也因此升級。疫情期間,有關滲漏水的糾紛是不是只能往后拖?事情能得到圓滿解決嗎?
樓上房屋漏水
樓下慘變“水簾洞”
春節前,莫先生家的租戶反映房屋存在嚴重的滲水現象,要求退租。莫先生查看后發現自己的房屋天花及墻體多處出現滲水現象,自家房屋已慘變“水簾洞”。經莫先生查實,自家滲水很可能是樓上住戶的房子漏水所致的,莫先生隨即聯系了樓上業主尹某。但尹某表示房屋自買回后一直處于空置狀態,拒絕前往現場查看以及承擔相關責任。
雙方協商未果,莫先生遂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解決滲漏水問題并賠償相應損失。
屋漏偏逢連夜雨
疫情期能否解決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了解到尹某自購買房屋以來,房屋處于空置狀態,漏水應該發生在前業主朱某使用期間。為此法院追加前業主朱某作為本案當事人。后經法院審理,朱某也坦承房屋曾存在漏水情況。且經法院實地勘察,尹某的房屋有明顯浸過水的痕跡,地板、墻體已經發霉。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莫先生房屋滲水成因等進行鑒定。
然而,春節期間,新冠病毒肺炎爆發,很多行業暫時停擺,案件的進度也受到影響。
法官在線巧調解
漏水糾紛終平息
受疫情影響,有些鑒定工作可能無法開展,審理周期會較長,而且法官也考慮到一紙判決可能會加劇鄰里間的矛盾。于是,法官決定采取調解的方式解決此次矛盾。
法官打通了各方當事人的電話,“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項工作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特殊時期我們要顧全大局,鄰里間多些理解、包容,盡量保持鄰里和諧,你們是否同意案件調解以盡快解決問題?”聽了法官的勸說,各方當事人均表示同意調解。
但尹某及前業主朱某表示因疫情防控無法到法院參加調解。為此,2月18日,法院決定利用互聯網的便捷優勢,通過微信小程序,讓不能到庭參與調解的尹某和前業主朱某在線調解。
最終,各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業主尹某與前業主朱某均同意按責任劃分分期賠償業主莫先生的房屋損失、租金損失等合計4.3萬元,并承諾對其房屋漏水處進行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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